响水法院贯彻落实《若干规定》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作者:罗天明 李洋 发布时间:2011-08-11 浏览次数:346
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下发后,响水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把《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作为今年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并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制定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有效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认真学习,加强组织领导。专题召开党组会、院务会,传达学习最高院、省高院和市中院关于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讨论研究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的具体措施,院长刘海玉要求全体党组成员、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要先学一步,率先垂范,为全体干警带好头、放好样子。要求全院干警深刻认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若干规定》的重要意义,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精心组织,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学习效果,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定《若干规定》的重要性,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规定的精神内涵。7月7日在全院开展贯彻落实《若干规定》专题教育活动,全文传达学习《若干规定》内容,要求各部门以庭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讨论,熟知具体内容,增强遵守制度意识,将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作为加强队伍廉政建设、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推进法院“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引导广大干警筑牢思想防线,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抵制请托说情之风对审执工作的干扰和影响。
严密组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全体在职干警为对象,通过全面动员、学习宣讲、座谈讨论、公开承诺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干警不仅自身学习《若干规定》,还要将《若干规定》的内容推广到社会中,特别是向自己的家属及法院退休人员讲明《若干规定》的内容,从根源上杜绝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现象发生,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将《若干规定》内容在院局域网和办公楼大厅内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增强宣传的动态性和实效性,时刻提醒广大干警牢记规定、严守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了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特别是加强了对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管理权等重点廉政风险节点的监督。其次提高社会及相关人员对《若干规定》的了解,向社会公布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录音电话、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届监督,促进干警公正廉洁司法。
查摆与整改相结合,营造公正廉洁司法环境。院领导率先垂范带领全院干警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严格对照《若干规定》,认真查摆自身是否存在私下接触本人审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从院领导到普通干警,从个人到整体,深刻查摆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努力营造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环境。对有违反规定情形的,由干警在七日内填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涉廉事项报告单》,报主管领导或廉政监察员签字后,一份存入案卷副卷,一份交送院纪检监察部门存入本人廉政档案,并结合具体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强化监督检查,维护司法廉洁。院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印制和发放了《人民法院涉廉事项报告单》,对于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送交的涉廉事项报告,及时存入廉政档案备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其次是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的职能作用,对贯彻落实《若干规定》开展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对违反本规定的法院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用铁的纪律维护司法廉洁,决不允许姑息纵容,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