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四民方案”体现执行工作人民性
作者:吴艳 发布时间:2011-08-11 浏览次数:264
2011年来,睢宁法院积极探索为民新举措,真抓实干,坚决做到“民有呼我就有所应、民有需我就有所为”,切实有效提升执行工作群众满意度。
公正司法塑民信。从案件质量与司法效率管理入手,健全完善案件流程管理体系,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强化执行公开,深入开展“阳光执行”。完善内外监督机制,确保执行队伍公正、高效、廉洁,真正做到取信于民。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参与执行,见证执行,体现执行工作的人民性,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
坦诚沟通听民意。坚持开门纳谏,建立完善民意沟通机制,通过走访座谈、民意调查、设立信箱等方式,方便群众行使权利、表达意见、监督司法。每个星期从周一到周六都有承办法官接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作出解释或处理。
真诚服务赢民心。以为人民负责、对法律忠诚为宗旨承办案件,积极推行“三一准则”,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座,一片热心接待,切实转变司法不良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让群众切实感受司法温暖。
人性关怀解民忧。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下,与司法、民政及各乡镇等部门形成救助联动机制,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帮扶救助,2011年共为9名当事人实施救助15.2万元。创新推行执行局长“信访案件负责制”,并针对重点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先后组织开展了多次集中执行活动,并著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