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效能建设是司法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司法工作的前途与成败,是人民法院必须解决的课题。为贯彻吴中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区作风效能建设推进会要求,落实区委俞杏楠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稳步推进法院作风效能建设,吴中法院迅速召开党组会议认真部署,要求各部门立即深入学习会议内容并明确五个“进一步”。

 

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理念。深刻认识与领会“机关就是服务,公务员就是服务员”理念,强化审判是服务,法官是公仆公正、高效、亲民审判是最好的服务意识,结合开展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切实增强全体干警对司法为民理念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真心贴近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进一步加大服务大局力度。依法服务区经济社会发展,完善“1+4”服务平台,深化和谐共建活动,重点做好新征收条例实施后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出现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着重分析研判易发性、多发性与群体性矛盾纠纷,为区委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助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为“吴中明天更美好”作出努力。

 

进一步提高矛盾化解本领。常修内功,采取新老法官定期座谈、举办青年法官论坛、推行青年法官“三锻炼”、落实预备法官导师制等措施加强青年法官培养,增强司法工作能力,尽快使青年法官成熟。加强法官“五能”建设,开展百日办案竞赛活动,着重培养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与执行能手,提高司法业务水平。

 

进一步树立廉洁司法形象。落实“五种形象”建设要求,大力弘扬廉风正气。严格遵守《廉洁司法内省守则》,时刻保持内心良知与警觉,坚守廉洁自律底线,培养健康生活情趣,争做清正廉洁表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组织好青年法官廉政教育警示会,对贯彻落实法官行为规范等专项教育活动进行回头看,开展岗位行为规范专项教育活动,继续推行周查月报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适时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争取人民满意、社会认同,增强司法公信力。

 

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处处以身作则,事事率先垂范,努力发挥榜样作用,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守则,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加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作风意识与协作意识培养,养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以充足的干劲、坚实的行动影响和带动全院干警,齐心协力改进与提升作风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