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只是有一点小毛病,到医院治疗却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患者肛门功能损害,排便障碍,前后动了三次手术,而且很可能还要接受第四次手术。近日,无锡北塘法院调解了这起医疗纠纷案。

 

2009年,陈洁因肛门瘙痒到无锡某肛肠医院咨询就诊,经过医生诊断,陈洁患了肛门湿疹,医生建议她进行手术治疗。陈洁也想根治,就同意了做手术。于是,在医生没有对陈洁进行任何术前常规检查的情况下,就给她动了手术,结果由于手术后也没有处理好伤口,导致陈洁的术后伤口反复感染,最后直接导致肛门皮肤缺损,肛门功能损害,排便障碍。于是,在整整一年期间,陈洁为了治好创伤和感染,忍受着病痛的折磨,先后多次去南京和上海有关医院就诊,一年期间动了3次手术,住院多达6次,但由于病情严重,至今未能痊愈,可能还需要后续手术。现在陈洁的感染伤口仍然在,每天都要服药,平时坐的久一点就疼痛难忍,无奈之下她还想了个办法,就是坐在游泳圈上,这样就可以避免碰到伤口了,但即使这样,最多也只能坐几十分钟,对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陈洁就诊的无锡某肛肠医院诊断与治疗措施不符,病历书写不规范,违反了治疗规范,对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构成三级戊等医疗事故。

 

出了医疗事故后,陈洁曾与院方多次交涉,刚开始医院负责人的态度还不错,给她还提供了一次免费的再次治疗。后来免费治疗治不好之后,该负责人就翻脸了,对陈洁不闻不问。陈洁无奈向北塘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要求院方赔偿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误工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共计26万多元。

 

通过北塘法院法官的积极协调,院方表达了与陈洁调解的诚意,并当场向陈洁致歉,就赔偿问题与陈洁协商。最终在北塘法院法官的调解下,陈洁和该院自愿达成协议,该院10天之内一次性支付陈洁赔偿款16万以后,双方一次性了结此事,以后双方再无纠葛。(文中所用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