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两人都是二婚,对婚姻应当更加珍惜,但是妻子却一直在外租房居住,并且过年、过节也不愿意回婆家,两人最终再次离婚。

 

如东县栟茶镇男子江某1991年时娶了一个贵州的媳妇。媳妇在栟茶待了九年左右,谁知在回家探亲的时候再也没有回来。之后江某自己一人过了八九年的单身日子。到了2009年左右,经过父母张罗,江某认识了同镇的花某。花某与江某一样也是离异单身,孩子跟着前夫。两人见面后觉得聊得挺可以,想着都四十几岁了,投缘就行。两人遂在20094月份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后,由于平时江某在东北打工,在家的时间不多,妻子花某就没有搬到江某家里居住,而是在外租房生活。2011年年底,丈夫从外地打工回来,妻子也难得的从南通回到老公家。但是谁也没想到,长时间不见面的夫妻当晚竟因为工资问题发生了争吵。妻子腊月二十九一早就离开了家。尽管丈夫一再电话请求妻子回家过年,妻子还是置之不理。丈夫陪着自己的父母过了个清冷的年。春节刚过,妻子打电话让丈夫到自己娘家吃饭,但丈夫因为之前妻子没在自己家过年就拒绝了妻子的要求。随后,两人间的矛盾渐深,不管丈夫如何请求,妻子仍然一直居住在出租房内。

 

最终感觉到名存实亡的丈夫只能在今年5月底向法庭提起了离婚。近日,法院经调解后了解到两人虽然结婚近三年,但平时相隔两地,相处时间甚短,过年过节时又各居一方,两人的夫妻感情很是淡薄。最终,应双方当事人的要求,法院准许了两人的离婚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