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相识一年登记结婚,感情较好,但没有意料的是丈夫被诊断患尿毒症,薄情妻子为了不摆脱丈夫的拖累,两次诉讼要求与病夫离婚。近日,射阳法院兴桥法庭法官主动上门调解,通过所在村村民调解组织协助,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妻子杨某与丈夫颜某于2007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085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婚初感情尚可,后因丈夫被诊断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妻子得知丈夫患病后便回娘家生活,于2010年诉讼要求与患病的丈夫离婚,法院在调解和好未成的情况,判决驳回了妻子离婚的诉讼请求,患病的丈夫需要治疗费用,便诉讼要求妻子尽扶助义务,法院判决妻子每月对患病的丈夫尽扶助义务,后妻子未能按生效的判决文书履行,并于诉讼要求与丈夫离婚。

 

承办法官多次劝解妻子帮助丈夫战胜病魔,从法律上、情理上做妻子杨某的工作,希望其能与患病的丈夫和好,但是杨某坚决要求离婚。在调解无果情况下,伙同双方代理人以及杨某本人并邀请村调解组织一起至颜某家中做调解工作,动员丈夫对妻子放手,毕竟曾经相爱过,如果真爱就要懂得放手。在承办法官耐心的交流细心沟通下,丈夫表示愿意与妻子分手,考虑到丈夫现患重病,现治疗需要大笔费用,从本案案情分析到类似判例的讲解,杨某对承办法官对丈夫尽扶助义务表示认可,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颜某经济帮助48000元,颜某对此也表示同意,双方最终究达成了双方离婚,原告一次性给予被告经济帮助4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