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法院以“四提示”引导当事人规避诉讼风险
作者:苏晓昕 发布时间:2011-08-10 浏览次数:273
今年以来,仪征法院积极践行群众观点,全方位规范诉讼风险提示工作,在立案、审理、执行各个阶段均给予当事人诉讼风险提示,使其谨慎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全面提示。立案、审理、执行并重,对起诉、诉讼中、申请执行全部流程可能产生的诉讼风险均加以提示。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并重,各类案件可能产生的诉讼风险均对当事人详细告知。双方当事人并重,不仅对原告、申请人进行诉讼风险提示,对进入诉讼程序的被告、被申请人一并进行诉讼风险告知。
便捷提示。借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平台,完善导诉提示制度,设立法官立案大厅轮流值班制度,每天有一名法官在立案大厅接待前来咨询立案或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为其解答诉讼疑惑、引导群众理性参加诉讼。将《诉讼风险提示书》印制成册放于立案大厅,供当事人取阅。制作成电子文档,在立案大厅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触摸屏点击查阅。
通俗提示。以法官社会满意度考核为途径,立案、审理、执行法官对当事人风险提示一律达到让当事人明白为标准。细化考核标准,口头风险提示注意区分对象,对无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回避使用专业术语,对专业术语作通俗化解释。完善最高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将引用的法律条文配以生动小案例,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向群众提示。
多样化提示。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在法院内外网站上开辟诉讼风险提示栏目;根据诉讼证据的特点,专门针对证据风险提示制作专门的图片展示;针对简易程序对当事人诉讼权利限制较多的状况,简易程序案件专门制定详细的民事简易程序风险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