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涉毒犯罪年轻化成因
作者:顾杰 陈怀余 发布时间:2011-08-09 浏览次数:626
毒品,危害人的身体健康、经济发展、社会安宁。青少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和希望。近年来,毒品的魔爪正在伸向我们祖国的未来。涉毒罪犯年轻化的原因既有社会原因也有家庭的原因,这一现象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毒品犯罪案件不断增加,其中涉毒案件当事人年轻化现象应当引起重视。以阜宁县为例,2007年阜宁县人民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只有 件,2009年 件,2010年件,2011年才三个月,件。其中80后 人占案件总数%;90后 件,占案件总数的%。
一、涉毒犯罪年轻化原因分析
1、社会“闲置”青年增多,导致涉毒青少年增加。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宽裕了,很多家庭有了一定经济基础,大多家庭为独生子女,从小骄生惯养,这些青少年普遍学历不高,既找不到轻松工作,又怕工厂上班劳苦,这就造成了很多游手好闲的80后、90后“闲置”。这些青少年无所事事,经常流连网吧、迪厅、KTV等场所,这些场所很容易接触到毒品,从而染上毒瘾。一但着了毒品的魔力,使得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滑入毒海,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不能自拔。一朝被抓恢复理智,悔之晚矣。
2、心理问题导致青少年易染毒。青少年处在青春发育期,思想易波动、浮躁,多存在精神空虚、追求刺激、赶时髦和从众等心理特点,对一些新奇事物总想尝试一下,认为吸毒是在“享受极乐”,有风度,是富裕的象征。而社会上的毒贩利用这些心里,编造出“溜冰是新潮流,不会上瘾”、“连溜冰都不会,你out了”等谎言。为了引诱青少年吸毒,常常会前几次免费提供毒品,直到部分人不知不觉上瘾后,再以高价将毒品出售给他们。而这些人为了吸毒只有以贩养吸,再用同样的方法去引诱身边的人,就此形成恶性循环。
3、扭曲的人生观导致青少年涉毒增多。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贫富差距变大,豪华轿车、名牌服饰、高档消费娱乐场所等等,对青少年的刺激尤其巨大,特别是已经吸毒的人,贪图贩毒的高额利润,将贩卖毒品当作发财致富的捷径,从而达到开好车、住豪华宾馆、高档消费等。这是青少年涉毒犯罪的又一大原因。
4、不正风气误导青少年涉毒。在网络、报纸上经常充斥着“某某名星吸毒”、“ 某些名星聚众吸毒”等等的花边娱乐新闻。而青少年关注最多的就是娱乐新闻,从而在他们心目中形成了名星们都是吸毒品的,吸毒品是潮流,偶尔“玩玩”不碍事的心里暗示,建议相关部门出台规定,在报导娱乐新闻等涉毒品的新闻时,必须在上面加附毒品的危害,就如香烟加上吸烟有害健康的标识一样。
5、休闲娱乐场所的发展等因素,促进了涉毒。
二、遏制涉毒犯罪年轻化的对策
1、加大毒品预防教育,提高青少年禁毒意识。 特别针对涉毒犯罪年轻化的特点要强调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厂,充分运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手段,把禁毒宣传工作深入到每个社区、每个校园、每个工厂,其中学校宣传尤其要加强,在学校公告栏张贴禁毒图片案例、上法制课、将毒品危害写入必读课本、设置禁毒课程等手段,进行相关的毒品知识宣讲,使他们了解毒品的危害,对毒品要有防范心理,知道吸食毒品违反法律,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通过打造强大的禁毒舆论攻势,引导青少年远离毒品,并能积极检举揭发毒品犯罪。
2、规范娱乐场所防毒建设。针对社会“闲置”的青少年喜欢去的宾馆、网吧、KTV等娱乐休闲场所,要健全并完善禁毒、防毒工作机制,提高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识毒防毒、守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严查严处涉毒场所及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应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发现违法涉毒的娱乐场所,用足用好行政罚款、拘留、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手段,针对容留、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毒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对吸毒史人员管理和控制。有吸毒史的人很可能继续吸毒或戒毒后复吸,公安机关对曾经吸毒人员应登记建档造册,与其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沟通,形成网络,对吸毒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跟踪观察的同时,全面了解和掌握吸毒人员情况,积极探索对于这些人员的管理创新,可以采用科技手段,比如定位手机、与娱乐场所联动等手段,对曾经吸毒人员进行定位,如果发现多名吸毒品人员在一起,可先由娱乐场所人员进行查看,如有涉毒行为,立即报警。
4、加大打击力度。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而对于除此之外的其他毒品犯罪未达到一定数量或没有严重构成情节的,虽不能用刑事制裁,但应用行政手段予以制裁。加大对公共复杂场所、娱乐场所和暂住流动人口集中区域的查缉力度,形成威慑力。法院审理毒品案件,对屡教不改、重新犯罪、情节恶劣的,要从重惩治,彰显司法威慑力。既能起到预防毒品犯罪的作用,也能向社会表明政府坚决禁毒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