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因中风变瘫痪 啃老族经判决愿赡养
作者:陈伊然 吕杨 发布时间:2011-08-09 浏览次数:392
近日,大丰法院成功判决了一起因儿子不愿赡养父亲而引发的赡养纠纷案件,经法院宣判后,当事人表示服从法院判决,愿意担当起赡养父亲的责任。
事情还得追溯到2007年的秋天,夏某因中风两度住院,最后因无钱治疗被迫出院。夏小某作为夏某的亲生儿子,不仅对夏某不闻不问,甚至拒绝为其父支付住院费用。老父一怒之下,将儿子告上法庭。在审理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夏某经营着一家百十平方米的门市主营海鲜产品,家住二层农民式别墅,生活较为富足,父子关系还算融洽。自从夏小某结婚后,父子关系逐渐变了味,夏小某成了名副其实的“啃老族”,只知道要父亲帮他买房、买车甚至要求补贴家用而不知对父亲嘘寒问暖,夏某伤透了心,父子反目。夏某因中风入院后,夏小某只是礼节性的前去看望,而对于父亲的医药费分文未付,父子之情在这一刻显得尤为的寡淡。夏某两度因中风入院,出院后半身不遂至今,且还患有肺脓疡,被评定为肢体二级残疾。夏小某得知这一情况后,只表示愿意负责夏某最基本的生活开支,对于医疗费用分文不付。大丰法院于近日做出民事判决,判决夏小某每月支付夏某生活费400元,夏某今后的医疗费及住院期间的护理均由夏小某负担。判决书送达后,夏小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会上诉。
“百善孝为先”,近年来,大丰市法院受理了多起因子女不愿赡养年迈的父母而引发的赡养纠纷案件,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社会民众的反思。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在现实生活中,就有些人漠视道德感,只向老人一味地索取,而当老人被“榨干”后,就对其不闻不问,甚至产生了把老人一脚踢开的恶劣的想法,是对我们敬老爱老的美德极大的践踏。法律是道德最后的防线,我们用法律维护老人们“老有所养”的权利,我们用法律将一群“啃老族”变成“养老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