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转租房屋起纷争 法官悉心调解化干戈
作者:厉昱中 田匡华 发布时间:2011-08-09 浏览次数:332
近日,吴江法院盛泽法庭审结了一起因擅自转租房屋引起的迁让纠纷,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三方握手言和,矛盾得以顺利化解。
2010年5月,王某向房东张某以1500元/月的价格租赁了一间店面房销售童装。但因生意不景气,眼看到期还有5个月,王某“灵机一动”,通过中介将该房以1800元/月的价格转租给外地来盛泽做生意的李某,租期5个月,并收取了李某4000元转让费。期满后,李某拒绝搬出,并要求续租。房东张某得知自己的房子被擅自转租,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王某立即返还房屋。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通知张某和王某至现场,实地察看房屋情况,并组织调解。但李某情绪非常激动,称当初与王某讲好到期可续租,才大量进货,并装修了门面,准备长期经营。要搬的话,必须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法官征询了原告意见,原告坚持不同意续租。三方各执一词,调解陷入僵局。若按照法律规定判决,本案势必引发矛盾进一步激化。三天后,法官又顶着烈日赶至现场,再次组织调解。经过二次接触,双方的抵触情绪已不再那么强烈。法官向王某释明擅自转租行为的违法性,引起本案纠纷王某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又因势利导做李某工作,让其提出适当的补偿金额,并建议房东张某免除部分房屋使用费。经过多轮调解,王某最终同意退还李某4000元转让费,并补偿李某8000元损失,李某收款后即搬出,三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在此,法官提醒市民,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后不得在未经房东同意的情况下转租他人。本案中,王某正是贪图小利,擅自转租,到头来是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