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建立“十户调解员”机制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08-09 浏览次数:258
为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如皋法院坚持领导挂帅,创新调解理念,在丁堰镇与镇司法所、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联合建立了“十户调解员”机制。
所谓十户调解员,就是由乡镇调解委员会在各村一定户数(一般为十户)范围内,挑选一个威望高、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公益心强的村民进行有关法律、调解知识的集中培训,再由上级司法部门认定其调解员资格,发给调解证书,从事这几户群众的纠纷调解工作。
十户调解员直接从群众中来,对农村和群众事务十分熟悉,他们用群众最熟悉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传达最新的与农民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确保法律宣传深入千家万户,又保证最基层的信息及时得到上传,便于上级领导在最快时间内了解社情民意,使发生在村一级的纠纷及时得到排解,从而也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好了第一道关口。该机制建立以来,90%的纠纷被人民调解员化解,退休教师、退休老干部及老党员运用他们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一定的政策水平,提前介入纠纷,让矛盾调早调小,防患于未然,让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