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女遭遇车祸受磨难 好法官全心尽力帮维权
作者:仲苑 发布时间:2011-08-08 浏览次数:345
8月初,一封热情洋溢写满两张纸的感谢信寄到了镇江中级法院茅仲华院长的案头。写信人是二十多岁的年轻姑娘小唐。信中写道:“窥一斑见全豹。贵院王东晖、张玉宽等好法官是贵院风清气正、领导有方的有力证明。无数次努力,现在终于有了一个结果。承办法官不辞辛苦认真办案 ,细致入微查找线索,并无私资助一贫如洗的受害人家庭,实在是难能可贵。”
2007年2月18日,大年初一,刚刚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的扬中姑娘小唐不幸遭遇了一场车祸,导致高位截瘫。事故发生后多次手术都未能缓解病情。几年来,小唐起不来坐不住,大小便失禁,终日与床和轮椅为伴,生活不能自理。为了帮助小唐治疗,唐家人带着她辗转于镇江、南京、上海、北京等地大医院,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负债如山。交通事故不仅给小唐也给她的家人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
事故发生后,小唐向扬中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肇事者王某赔偿小唐各种费用合计150多万元。可是,在扬中法院执行了一部分款项后,王某向中院提出了执行异议,案件陷入了无财产可执行的困境。
面对轮椅上无助的小唐,面对一筹莫展的小唐父母,两级法院的执行法官多次调查取证,深入了解案情,择时进行听证。一次次苦口婆心地沟通,一次次法、情、理交融地谈话,无数次与被执行人的亲戚朋友商量,说服他们想办法帮助被执行人筹措资金。中院执行局的法官们还自发捐款帮助小唐暂缓燃眉之急。最终,经过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在王某亲友的担保下,双方达成了协议,赔偿事宜终于有了着落。
2011年7月6日下午,中院法官王东晖、张玉宽再次赶赴扬中,按照约定督促被执行人将款项汇到法院账上。见到收款发票,发完裁定书,两位法官才放心地离开了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