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少年庭深入校园送上新学期“寄语”
作者:顾成勇 发布时间:2012-08-31 浏览次数:307
8月30日下午,海安法院少年庭吕群庭长向海安县明道小学的全体教师送上新学期“寄语”——“学校及教师都会注意学生的家庭保护、校园保护和社会保护,而往往会忽视一个最根本、最靠得住的保护,那就是引导学生自我保护。”话音刚落,瞬间引起了现场160多名教师的共鸣。
今年来,海安县有不少中小学校扩容改建。扩容后,学生的生性好动有了发挥空间,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也不断增多,发案数超过了以往任何一年的数量。仅今年1-8月份,海安法院少年庭及调解中心受理的校园意外伤害纠纷案就达13件。
在海安县明道小学交谈时,校长景盛告诉吕庭长,该校现有教师160余人,学生逾3000人,学校扩容后,不到半年时间,就先后发生十多起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面对事故,教师往往束手无策或处理方式不统一,不能及时有效保全证据,亟需邀请法官来校培训。这次法院送来新学期寄语,可谓雪中送炭。
今年8月,海安少年庭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区分教师和学生以及不同年级学生,编写多种版面的校园安全宣传教材,教材中还针对不同情况给师生送上新学期寄语。
在明道小学交流现场,吕群庭长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以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讲述了体罚、课外活动、学校建筑设施瑕疵等引发的事故中有关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运用生动典型的案例,详细阐述了侵权发生的原因、学生人身权利种类、学校处理纠纷原则等内容。她还寄语教师:“学生自我保护是首要,遇到意外事故勿惊慌,证据保全切记全、准、实”。
现场,台上授课,台下提问,交流频繁,教师们纷纷感慨“大开眼界”、“受益良多”。学校办公室陈主任表示:“吕庭长向我们送来的新时期寄语,可以说是物超所值的‘法经’。”
8月下旬以来,海安法院积极延伸少年法庭“三审合一”职能,借助全县中小学校开学的有利时机,先后主动深入各镇(区)开展“法律寄语进校园”活动26场次,发放宣传手册700余份,有效增强了校园依法治校理念和师生法制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