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仪征法院陈集人民法庭充分发挥非诉调解司法确认高效便民的有利优势,建立了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经常性、合作化的联动机制,扩大了大调解覆盖面,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并得到越来越多当事人的赞许。

 

81日下午,仪征市大仪镇的佘某收到了第一笔赔偿款25万元。他激动的说:“多亏法庭对我们之间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我才能在短短十天内就拿到赔偿款啊!”200910月,佘某在孙某的组织下,在为张某翻建房屋的过程中,不幸被倒塌的墙体砸伤,造成严重残疾。事故发生后,双方经大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迟迟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主要原因是对责任的承担及协议的履行存在顾虑。722日上午,陈集法庭接到大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电话请求后,立即派出法官到场指导,提出法律意见,并告知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的赔偿协议确认有效,并决定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有了司法的保障,双方消除了顾虑,很快便达成调解协议,并共同向仪征法院申请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就在佘某领取赔偿款的当天,陈某与其供职的某橡胶制品公司负责人也来到陈集法庭,申请对双方就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当他看到确认决定书上有“发生法律效力”和“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文字时,陈某的心彻底踏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