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法院与劳动仲裁委员会建立劳动争议联合调处机制
作者:姜丽娜 发布时间:2011-08-08 浏览次数:332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近日,宿豫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宿豫区劳动仲裁委员建立和谐共建机制,实现劳动争议案件诉调之间的无缝对接。
在仲裁委设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由法院选派能力强、业务精、有经验的的法官定期上门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实现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一站式”服务。
建立案件诉调运作联动处理制度。建立法院、劳动、人民调解的联动机制。对于纠纷至仲裁委的劳动争议案件,由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需出具调解书的,巡回法庭审查确认后当即制作送达。调解不成的,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转至法官办理,法官在处理纠纷时,可以邀请原调解该纠纷的调解员予以协助,从而形成诉调工作的合力。
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流制度。定期举行工作座谈会、案例研讨会,及时交流劳动争议处理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开展经验交流、业务研讨、旁听等方式,不断提高调处人员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的能力,积极探索和建立诉讼程序与仲裁程序的无逢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