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针对当前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数量多、解决难度大的特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以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为依托,加强法院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法院与党委政府之间、与行政机关及社会各方力量之间的联动,实现了化解纠纷主体的强强联合,形成了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2011年上半年,该院诉前调解各类纠纷1161件,同比增长81.4%;审(执)结各类案件5594件,同比增长11.4%;纠纷解决期限42.8天,同比减少26.9%。

  内部联动:立审执一体化

  去年10月,在审理杨某某与汤某某离婚一案中,承办法官发现,杨某某于同年9月被该院判令偿还杨某借款及利息42万元,目前该案已进入了执行程序。承办法官为防止杨某某假借离婚诉讼名义逃避债务、转移财产,主动与借贷案件的执行法官进行沟通,研究制定了相应的防范措施。11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杨某某与汤某某协议离婚,同时付清了尚欠杨某的42万元借款,至此,两起纠纷在审执人员的协调配合下得到妥善解决。

  为切实改变过去各个部门单打独斗,各审判、执行环节相互脱节的现象,近年来,武进法院树立全院一盘棋的司法理念,在法院各个审判业务部门之间和立、审、执等各审判程序之间,建立了一套紧密配合的联动化解纠纷机制。该院出台《关于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协调配合的若干意见》,从8个方面落实32项措施,通过落实在立案前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在受理时及时开展案件速裁,在审理中加大保全力度等措施,形成参与主体多元化、解决方式多样化的立审执“三位一体”联动体系。

  针对一些久执未结且同一被执行人涉案多起的现状,为整合利用好执行资源,今年4月中旬,该院执行局、法警队会同四个基层法庭,开展以清理超18个月案件、四项案件和程序终结恢复执行案件为重点的执行会战。执行中,采用“分片分组、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开展逐镇拉网式执行。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会诊开方”,采用督促执行、交叉执行等方式,整合全院资源形成执行工作的合力。同时加强与工商、银行、保险、税务、房管等单位的配合协作,准确把握被执行人的财产和生产经营状况等执行线索。在为期两天的执行会战中,共同出警执行50余次,查找到被执行人79人,执结案件50余件,执结案件标的额580万余元,使一批依各法庭自身力量难以执结的案件顺利执结。

  政法联动:行政司法合力

  “才几天就拿到了赔偿款,太感谢法官了。”2月25日,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原告钱女士一次性拿到5万多元赔偿款时特别兴奋,专程送来一面上书“办案神速,为民分忧”的锦旗。

  针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大幅增长的现状,去年4月,武进法院在交巡警大队成立全省首家常驻式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下设人民调解工作室,与公安局、市保险协会建立三方联动调解机制,形成“多方联动、一站服务”的解决纠纷模式,有效解决了交通事故处理周期长、调解难、理赔烦的难题。一年多来,巡回法庭共受理理赔案件856件、结案802件,调解、撤诉649件,调撤率从成立前的30%提高到了80.9%。在调解成功的案件中,已兑付赔偿款近2500万元,仅有5件案件申请强制执行。

  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是武进法院加强与行政机关和地方政府联动,全力化解类案纠纷的一个缩影。2008年下半年起,该院针对90%以上的矛盾纠纷发生在基层的实际,陆续与辖区14个乡镇、街道签订和谐共创协议,将全区划分为7个责任片,明确联络员、指导法官、司法协理员,联合辖区各镇开展管理联促、风险联估、矛盾联排、稳控联动等8项联动工作。共建两年多来,来自共建单位辖区的新收民事案件同比下降11.6%。

  坚持把“依靠党委政府、法院积极参与、争取各方支持”作为解决群体性纠纷的一项基本原则,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综合化解处置群体性纠纷。今年年初,60多户业主联合起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其交房严重违约,并多次到区政府集访、闹访。法院及时向区委汇报,在党委政府的协调配合下,圆满解决了纠纷,大多数业主息诉。

  突出专业审判调解与相关执法部门的有效衔接,通过与公安、司法、工商、工会等部门建立常态联系,加大对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险争议等多发易发纠纷的化解力度。主动与人民银行对接,定期将部分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和被执行单位纳入赖账户黑名单,在银行征信系统中降低其信用等级,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为提高政府及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从源头上防止相关矛盾纠纷的发生。结合案件审理和执行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深入调研,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同时通过编发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白皮书、行政审判年度报告、涉法涉诉情况调查报告等,充分发挥法院的信息资源优势,揭示多发频发的矛盾纠纷,为政府及行政机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指引。2009年以来,共发出司法建议函、法律意见书37份,有效防止了大量矛盾纠纷的发生。

  官民联动:点线面全覆盖

  天津某电子公司广告宣传其生产的等离子电视每天观看6小时,可以使用27年。常州人吴某于2006年8月购买了该款产品,三年后出现故障。由于公司拒绝对产品提供保证和服务,吴某决定以虚假宣传为由起诉,要求被告退还货款11900元并赔偿损失。武进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委托区消费者协会诉前协调处理。在区消协和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在诉前达成一致意见,由吴某将电视退还电子公司,电子公司退还其货款11900元。

  像这种与群众组织联手解决纠纷的做法,在武进已成为常态。“加强法院与群众组织的协作,把人民内部矛盾交由人民自己解决,就形成了司法专业门诊与'民间秘方'联手诊治社会疑难杂症的合力,提升了纠纷解决的效果。”武进法院院长潘桂林如是说。

  加强与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基层单位的共建,与团委、妇联、总工会、消费者协会等多家单位创建了8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农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消费者保护、医疗等4个社会矛盾调处中心。面向基层聘任77名特邀调解员,同时在4个乡镇和38个村、社区设立诉讼服务站和巡回审判点,指派75名法官担任驻村法官驻点办公,形成了以社区、村委为“面”、以行业部门为“线”、纠纷高发场所为“点”的覆盖全区的官民联动纠纷化解网络。

  突出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衔接,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联系,共同探索以调解案件类型化、调解主体专业化、调解方法特定化的新型调解机制。2010年7月,前黄法庭辖区17户村民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发生纠纷,镇、村干部多次组织调解未果,村民们准备推选代表写诉状打官司。前黄法庭获知后,及时到村诉讼服务站指导调解,最终妥善化解纠纷。去年以来,利用这些联动平台诉前调解纠纷3212件,调解成功2567件,成功率达80%,解决争议标的额8500余万元。

  为扩大与官民联动化解纠纷的范围,该院积极开展法官进企业、进社区、进园区、进乡村活动,组织人民法庭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活动,深入社区、街道、学校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调解工作。今年以来,法官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达560人次,收集社情民意65条,分析矛盾成因提出建议7条,协助排查矛盾纠纷216件,化解涉及土地承包、商品房买卖、拆迁安置、重大交通事故等群体性纠纷3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