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省法院召开会议,对第一阶段开展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进行总结交流。会上,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围绕深刻领会群众工作的内涵与要求、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群众工作的特点与规律、用群众工作统揽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个方面作了重要讲话。省法院在院领导和六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

  公丕祥在畅谈了新形势下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群众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后指出,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重视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建设,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着力解决不会做、不愿做、不善做、不敢做群众工作的问题,切实增强深入群众、沟通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公丕祥说,用群众工作统揽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首先在于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引导广大法官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着眼于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解决好群众的诉讼利益问题,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途径就是要建立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制度机制,努力解决涉诉矛盾纠纷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推动基层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在谈到全省法院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第二阶段工作部署时,公丕祥强调,要重点围绕四个方面进行讨论:一是党的群众观点是什么?二是党的群众观点在法院的体现是什么?三是党的群众观点在本职岗位上的要求是什么?四是如何理解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他要求全省法院在讨论基础上开展案件评查、梳理群众投诉、查摆法院工作和干警思想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于8月底形成书面报告。9月份,针对查摆问题各法院、各部门制订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省法院将组织检查。10月份,全省法院进行总结,迎接最高法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