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为儿争房产 可怜天下母亲心
作者:周益民 居敏晓 发布时间:2011-08-05 浏览次数:333
发现丈夫有外遇,妻子一怒之下离家出走,岂料丈夫不但不收心,还向法院提出离婚。眼看着自己的房子就要被别的女人霸占,妻子说什么都不肯离婚,除非丈夫同意将房子过户给儿子。日前,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经过法官调解,丈夫最终同意了妻子特殊的离婚条件。
十多年前,安徽籍男子朱建章和妻子李彩英带着襁褓中的儿子一起来江阴打工,由于打工收入很低,他们最初只能租房居住,三口人蜗居在十几平米的车库里,朱建章白天出去打工,李彩英则在家带孩子,等孩子稍大一点后,李彩英就去饭店洗碗打工贴补家用。2004年,朱建章带着一群来江阴打工的老乡组建了一个建筑队,随着房地产生意的红火,朱建章的工程也越做越大,2009年,他们终于在江阴买了房子,孝顺的李彩英还把安徽老家的婆婆一起接到江阴生活,这一家四口总算过上了幸福的小康生活。
都说男人四十一枝花,口袋里有了钱的朱建章还真应验了这句话。去年5月,他和朋友一起过40周岁生日时,认识了一名年轻女子,一个贪钱,一个贪美色,两人很快成为情人关系。性格豪爽的朱建章对于自己有外遇,竟然一点都不避讳,很快被妻子李彩英知道了,朱建章自信地认为妻子一直依赖于自己生活,就算知道了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结果妻子和他大闹一场之后,竟然离家出走。而此刻的朱建章已经被情人迷得团团转,非但没有挽回妻子的意思,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法官在审理中发现,朱建章除了房产之外,在起诉之前已将其余存款之类的财产转移,而李彩英对丈夫的钱表现得也不在乎,她唯一提出的要求就是将房子过户到刚满18周岁的儿子名下,并要求保障自己对该房子的居住权。李彩英担心自己离婚后,如果丈夫真的跟外面的女人结婚,自己的儿子很可能一无所有,而自己有手有脚,完全可以养活自己,于是这才提出要将房子过户给儿子。
开始,朱建章对妻子的“无理”要求并不同意,他一直觉得房子是自己辛苦打拼赚回来的,妻子只是在家带带孩子,没有为房子做过任何贡献,但是经过法官的耐心开导,他终于认识到,自己有今天的成就很大一部分是靠妻子在背后默默的支持,而且双方感情破裂的过错方是自己,于是最终答应了妻子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