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推行司法事务公开综合举措,在立案、办案大厅等对外场所公开全体干警八项承诺,并公布举报电话,一旦发现有干警违背上述承诺将予以严惩。

一是秉公办案,不徇私情。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强迫调解,不迫使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放弃权利。不为自己亲友及其他关系人说情、打招呼。二是坚持原则,忠于事实。积极开展举证引导和法律释明,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不隐瞒、伪造证据,不使用非法手段取证。依法质证、认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认定案件事实。三是严明纪律,保守秘密。不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委托人。不向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泄漏案情、通风报信或者以其他方式泄漏审判、执行工作秘密。四是慎重用权,爱护百姓。依法维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慎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五是勤勉敬业,守时高效。遵守法定的诉讼执行期限,全身心地致力于履行职责,不因个人的事务、日程安排或者其他行为影响职责的正常履行而增加当事人的诉讼耗费。六是保持廉洁,安于清贫。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当事人及与案件有关人员的财物。不接受当事人及与案件有关人员的款待。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其他礼品。不参加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委托的人或者中介机构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七是遵守礼仪,维护形象。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举止,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认真耐心地听取意见,保障各方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不对任何一方有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八是谨言慎行,维护公信。不穿着制服出入酒店、洗浴、休闲娱乐场所,不在酒店、洗浴、休闲娱乐场所停放警车。杜绝工作日中午饮酒等现象,不参与赌博、酗酒等不良活动。不经商、办企业,不在经济实体中兼职。不从事有偿中介服务,不兼任律师、法律顾问。在业外活动中,慎重对待与当事人、律师以及可能影响法院干警形象的人员的接触和交往,防止给公众造成不公正或者不廉洁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