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院执行信访机制的思考
作者:司 雷 发布时间:2012-08-31 浏览次数:467
信访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与否的“温度计”,是反映民情、了解民意的重要途径。涉法信访数量的增多不但牵涉了法院大量的精力,而且直接导致法院社会公信力的降低。执行信访在涉法信访中占有很大比重。造成执行信访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也应当看到,我们的执行工作方法还不够细,对待当事人还不够耐心,执行强度不到位,一些执行人员素质还不高,也还或多或少的存在。近年来,为了克服“执行难”顽症,有效降低执行信访量,我院建立健全执行信访工作新机制,以清理上访老户为主线,以预防新的上访为重点,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注重平等保护,尊重信访当事人。“信访无小事”。善待执行信访当事人是法院执行人员的责任和素质。执行信访接待中,来访者往往情绪激动,接待不好,极易使矛盾激化,为此,我们始终在“耐心”二字上下功夫。院长、庭长和信访专职人员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位来访人员的接待,态度和蔼,讲究方法,认真倾听上访人员的陈述。我们要求执行人员,多想想老百姓打“官司”的难处,以公心、诚心、耐心赢得民心,不能“劝一劝、哄一哄、吓一吓”,更不能“视而不见躲着走,推诿扯皮轰人走”。坚持矛盾不上交、不回避、不推诿,尽最大努力,花最大力气设身处地的为来访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大执行力度,让“老赖”无处藏身。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我们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变卖、搜查、拘传,直至拘留等强制措施。对那些找不到下落的当事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播发、刊登执行公告,通过公开曝光的方法,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为了找到规避法律的被执行人,我们多次集中全体执行人员,开展了“凌晨行动”、“晚间行动”、“假日行动”进行突击搜查,强制其履行义务。此外,对于久执不结、中止的案件,我们主动实行 “回头看”,依职权恢复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权利人反馈。
三、实行信访听证,妥善处理疑难案件。执行案件的信访涉及矛盾激化的案件多,处理不妥,很容易成为当事人越级上访的“导火线”。为了将执行信访“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老上访户”及易激化的执行信访,我们认真组织听证,让信访人有理说在庭上,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进行证据交换及质证。实行信访听证,提高了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尊重了信访人知情权、申诉权,满足了信访人感情宣泄的心理需求,使信访人真心感受到信访权益得到了保障。在此基础上,我们有针对性地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打消他们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疑虑。
四、健全联络制度,共同做好信访工作。上下级法院之间建立起了联动机制,设立了专门的信访联系渠道。一方面,对一些涉府案件或本院不便执行的案件,我们主动请示上级法院交叉执行或由上级法院提执。另一方面,通过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当事人单位等社会各界力量形成的合力推动执行。我们把执行信访放到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去认识,在党委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充分发挥法院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席会议和联合接访活动,遇有重大信访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向有关部门通报,争取他们的支持。
五、推行措施告知,打造“阳光”执行工程。执行中,我们推行执行措施穷尽告知制度为进一步增强了法院执行工作透明度,增进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有效降低了执行信访量。我们对三类案件,即超过三个月未执结的案件、申请人经常上访且长期执行无效果的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或上级领导交办且长期执行无效果的案件,要求执行人员必须向当事人书面告知履行义务。向当事人详细说明法院对其案件执行过程、已经实施完毕的每一项执行措施及其效果、法院未能执结的原因,以及当事人应当配合法院执行的事项。实行执行措施穷尽告知,公开法院执行过程,有利于当事人息诉息访,让社会了解和理解了法院“执行难”,有利于社会各界支持法院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信访责任追究。针对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的期望和建议,我院突出重点,着力提高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坚持依法办案。凡对当事人态度冷、硬、横,工作作风差、纪律懒散的和违法执行的,作出严肃处理。强化信访责任追究制。明确什么是责任性上访,规范追究责任性上访的程序和标准,谁承办的案件引发的问题谁负责。有效地抑制了责任性上访。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执行中,克服“求我办事”、“找我麻烦”的思想,满腔热忱、脚踏实地、真心实意地为人民服务。
我们要用辩证的观点看待执行信访,既不能害怕信访,谈“访”色变,也不能对涉案信访“全盘否定”或“全盘肯定”,而是应该“善待信访”。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完善执行信访机制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突发信访”、“关系信访”等新类型信访的研究,妥善处理矛盾,化解信访纠纷。对待信访,只有怀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形成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热情服务的良好风气,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真心实意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才能真正有效的减少执行案件的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