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港法院“陪审+陪调”打造“三高一低”
作者:韩小网 王震 发布时间:2011-08-02 浏览次数:306
今年起,泰州高港区法院在商事案件审理中,积极创新“陪审+陪调”模式,取得了明显效果。截至日前,该院共审结普通程序商事纠纷案件45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率达100%,调撤率达81%,投诉率为零,陪审工作呈现参陪率高、调解率高、化解信访率高和投诉率低“三高一低” 的良好局面。
有针对性地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不同行业,从事不同专业,他们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好,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社会实践经验,但欠缺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知识,该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在采用定期培训、庭审观摩、旁听案件和陪审经验交流等方法的基础上,针对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对合同订立、履行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和实务中的疑难问题,结合典型案例,采取法官一带一,老陪审员带新陪审员等形式,通过庭审后座谈、讨论、案例剖析等方式,搭建交流和学习平台,较快地实现了陪审员的角色转换,进一步增强了陪审员处理商事纠纷的能力。
有计划性地搭建人民陪审员与企业互动交流平台。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群众组织,调解中具有易于与企业间沟通的独特优势,其调解意见或建议易于被双方当事人接受,但在调解中往往因为对一些企业的生产状况、财务状况、内部管理等情况不太熟悉,而导致调解陷入两难境界。为此,该庭有计划性地组织陪审员深入辖区扬子江药业、益海粮油(泰州)有限公司、能建集团、荣天集团等辖区一些重点企业,开展走访座谈,要求陪审员在履职期间要重视并关注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以及企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公司清算、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等案件,并结合案例认真剖析企业对规范营销人员的管理和完善货款交接手续中易出现的的问题,指导陪审员怎样运用法律手段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为企业良性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有方向性地指导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信访。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合议庭就案情特点、审理难度以及特定案件所可能涉及的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提升陪审员对案件审理过程的认知度。在规范庭审的前提下,有方向性地指导人民陪审员发挥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利用送达、庭前、答辩、庭中、庭后和判前等各个阶段,选择最佳调解时机,确定多种调解方案,通过分工让人民陪审员主动参与庭审的每一个环节。通过人民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案件服判息诉率。
目前,该院经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涉诉信访和投诉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