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扬州中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在扬州市看守所召开减刑假释公开宣判大会。保持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公开、透明,增强司法公信力。

  扬州中院依法裁定对13名改造表现好的服刑犯予以减刑,并由职能部门审监庭派员当场进行宣判,将他们提前释放。同时,教育鼓励那些仍在服刑改造的人犯,以13名减刑人员为榜样,继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监规监纪,积极劳动,努力改造,争取获得减刑假释的机会,早日回到家庭、回归社会,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三家同时承诺一定会按照联合签署的《关于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实施办法》,规范、公开、透明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