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齐心谋横财 贼眼瞄准更衣柜
作者:陈凯 季锡聪 发布时间:2011-08-01 浏览次数:310
8月1日,江苏省启东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氏三兄弟犯盗窃罪,分别判处孙刚、孙兆浪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处孙响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1年3月3日下午2时许,孙氏三兄弟经事先商议,驾车至启东市寅阳镇“长江会所”浴室,由孙刚、孙响在浴室内望风,孙兆浪用自制的插牌开锁,分别窃得被害人陆某、施某更衣柜内1000元、500元。随后,三人驾车至协兴港“梦里水乡”浴室,由孙刚在车内接应,孙响在浴室内望风,孙兆浪用同样的手段窃得被害人戴某更衣柜内11000元。至此,三人共计窃得125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追缴赃款1830元,孙刚主动退回赃款2600元。上述赃款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刚、孙响、孙兆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孙响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罪犯,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