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迷信报复邻居 引冲突受伤有错
作者:朱焕东 发布时间:2011-08-01 浏览次数:313
小小磨片正对邻居房屋,根据当地风俗有凶兆,引发两家人动手受伤。近日,启东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判决被告(反诉原告)张某赔偿原告(反诉被告)韩某人民币2025.05 ,原告(反诉被告)韩某赔偿被告(反诉原告)张某人民币466.05元。
张某娘家与韩某系邻居。2010年8月26日上午,韩某因邻居张某母亲私移自家扁豆不满,当晚将磨片对准张某老宅。根据当地风俗,磨片属于凶器,对准哪家住宅,就会致住宅主人倒霉。张某母亲搬走磨片后,韩某去张某娘家理论,引起探亲在家的张某不满,双方情绪激动,互相谩骂引发彼此受伤。经鉴定,双方都属轻微伤。张某遂将韩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类损失9013.3元,结果韩某当庭反诉张某要求赔偿各类损失2432.1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发生纠扭系不争的事实;两人在纠扭中受伤的事实也有其各自提供的病历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应予认定。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是对纠扭双方的归责问题。考察纠扭的起因,回娘家的原告对娘家与被告家邻里之间的小矛盾不仅未能及时劝解,反而直接参与其中,与对方发生口角并谩骂,对导致本案纠扭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被告在磨片被搬走后,未能正确处理纠纷,上门对原告谩骂,对导致纠扭的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双方在起因上责任相当。据此,依公平原则确认双方过错相当,酌定原告与被告对损害结果各半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