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债务人陈某迟迟不能还上十万元欠款,竟然唆使其伪造房产证诈骗还钱,不择手段的代价就是28日被东台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原来,陈某与宗某系朋友关系,2010年向宗某借款十万元周转后因玉米价格波动致使陈某处于破产边缘。多次催款无效后,宗某便向陈某出主意伪造房产证件抵押给某超市老板,先“借”十万偿还。走投无路的陈某只得照办,宗某还替其支付了伪造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费用。俩人便找到该老板谎称陈某经营需要,先以房产证件抵押。超市老板见该地段房价市值六十多万,收下房产证的欣喜之余爽快地取出现金10万元给陈某。陈某旋即还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和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法人财务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最终陈某获刑四年,宗某获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