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上半年位居全市第一
作者:王道才 发布时间:2011-07-29 浏览次数:281
今年以来,徐州贾汪法院紧紧围绕服判息诉这一核心指标,强化调解和释明答疑工作,带动和提升各项质效指标。上半年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8.36,并且1-6月持续保持在97%以上的高位平稳运行,在全市一直保持第1位次。服判息诉工作带动了各项指标的提升,特别是审判质量效果指标上诉率、调解率、调撤率同比均有大幅提升,并且横比在全市都处于前三位次,较为理想。
进一步增强案结事了意识。组织全体干警、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通过集中学习和分组讨论的多种方式,学习有关调解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强化调解工作意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以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为目的。
继续推行法官、庭长、分管院长、院长四级调解制度,未经“四级调解”的案件不得下判,判决书签发权上调由分管院长把关签发。积极提倡“三不判”原则,即不是典型案件不判、不能成为院优秀法律文书的不判、没有穷尽调解措施的不判。
进一步健全大巡回网络,构建大调解格局,逐步形成了点、线、面相互结合的巡回审判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着力构建大调解格局,打造社会矛盾化解的联防联动机制;在各类案件中全面推行“八个必到”工作法,实地了解纠纷发生的原因,了解社情民意,就地调解。
全面落实判后释明工作,积极推广直接送达,将送达与判后释明工作结合起来,明确切实管用的硬性措施,如刑事审判卷中必须有判后答疑笔录;公布院长、纪检组长、庭长手机号,疏通反馈机制,实行分管院长、庭长、审判法官三级答疑制度。五是从考评机制上鼓励调解,将调解结案与个人业绩、争先创优紧密结合起来,调解结案的奖励力度远远大于判决、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