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首批“醉驾入刑”案集中宣判
作者:赵晨 发布时间:2011-07-28 浏览次数:394
7月26日,邳州法院首批“醉驾入刑”案集中宣判,4名被告人曹二东、苏维朴、谷宝良、季广分别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二个月不等,并处2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罚金。此次4起案件集中公开审判,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及公安干警和普通群众共100余人旁听了宣判。
曹二东、苏维朴、谷宝良、季广4人均为摩托车驾驶员,被查获时血液中酒精含量最少的为126mg/100ml,最多的292mg/100ml,属醉酒驾车。4名被告认罪态度良好,对涉案事实供认不讳,均未提出上诉。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外人士对案件的审理展开了热烈的评议,一致认为庭审纪律严明、权利告知明确、焦点归纳精炼、庭审进程流畅有序,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风采和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邳州统战部干部科王荔科长对庭审及结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认为将4起案件集中在一起宣判,被告人可以相互了解案情和判决结果,有利于量刑平衡,提升审判效果。她建议法院要针对农村地区人员对“醉驾入刑”知晓率不高、重视程度不够等现状,通过开展法律宣传和以案说法等形式,对广大群众起到积极的法制宣传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