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银行账户上突然多出30多万元的汇款,“福”焉?处理不好便是“祸”。面对多出来的巨款,刘芳失去理智,隐匿财产,四处逃避,面对法院的判决,拒不退款。近日,阜宁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刘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操作失误,多汇30多万,会计慌了神

 

20101127日上午,王成拉着一车的废旧钢材到阜宁县某钢铁公司出售,售得货款38140元。公司现金会计吴进准备付款时,发现单位现金不够支付,便要求王成提供农村信用社的银行账号转账。王成自己没有该银行的账号,想到商业同行刘芳与该公司有业务往来,便打电话给刘芳的丈夫提供账号转下账,刘芳丈夫答应款到后,立即取钱给王成。

 

下午,吴进对账时,发现单位的账有问题,查得在给刘芳账号转账时,由于对电脑不熟悉,操作失误,使得原本38140元的汇成了381410元,多汇了343270元,立即打电话给王成,王成说自己还未取到钱,明天再去取钱。随即给刘芳丈夫打电话联系,刘芳丈夫说,刘芳人在外面,没办法联系。吴进与王成立即乘车赶往淮安刘芳处,刘芳说没有这回事,那钱就是她们的应得货款,与他们无关。其时,会计吴进吓得一身冷汗。

 

天上掉下个大“馅饼”,她欣喜若狂

 

刘芳小时就与家人做生意,结婚后一直从事废旧钢材收购生意,一直销往阜宁该钢铁公司。前几年,钢材市场一直火爆,挣得一笔钱,生意继而越做越大,在淮安市区也有了一定的市场。

 

这天下午,丈夫给她打电话说了情况,她觉得天上掉了“馅饼”,哪能有不要的道理?立即从信用社提取现金50000元,然后将卡上的300000元转到刘芳的婆婆账户上。次日一大早,刘芳与儿子一起到信用社提取现金300000元,交于儿子。

 

法庭上,诉辩双方各执一词,激烈交锋

 

经多次催要,刘芳拒不退钱。20101230日,公司只得将会计吴进、刘芳及其子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返还343270元。2011426日,阜宁县人民法院硕集人民法庭依法受理此案。

 

法庭上,公司向法庭出示了收款收据及过磅单、银行账户信息、农村信用社取款凭条、存款凭证、监控录像等证据,要求要求法庭判决刘芳及其子返还343270元。刘芳辩称自己与钢铁公司有多年的商业往来,公司欠她货款也近40万元,现今将381410元款打到她的账户上,理应就是公司所欠的货款,但提供不出证据。

 

法庭认为,刘芳系该银行卡的所有人,其没有合法根据将该款占为已有,其行为已侵占了公司的利益,已构成不当得利,故判决刘芳及其子共同返还343270元及利息。刘芳不服法庭的判决,遂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很快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

 

站在被审判台上,她一脸的无所谓

 

201214日,钢铁公司向阜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执行局多次到刘芳的门市及常居住地协调。期间,公司为了能促成事情尽快解决,减少自己的损失,一度提出让步,零头4万多元不要了,只要整数30万元,却遭刘芳一口回绝。她认为既然对方能够少要,就必然对她们没办法,继而关闭门市,四处躲避,使案件执行一度陷入了僵局。

 

法院执行局将刘芳及其子在本案中所得为不当得利,为母子俩共同占有,他们具务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能力,但却拒不履行。其行为符合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犯罪构成特征,于319日将案件移送到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近日,阜宁法院刑事审判庭对刘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依法对刘芳作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处罚。

 

站在被告席上的刘芳承认自己非法占有了公司钱财,当时认为自己既未偷又未抢,就不会犯法。为了逃避法院的执行,一家人放着好好的生意不做,四处逃避,至今儿子仍为公安机关的网上追逃对象。也许在她看来,自己的几年的牢狱生活可能换来30多万,值了,可她没有想到,她服刑期满之后,如果有能力执行的话,法院还要继续执行,并不是因为被告人服刑后,法院就对这个案件不再执行了。她因贪财,不仅害了自己,还害了家庭,搭上了儿子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