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一年多前的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款分割纠纷尘埃落定,捧着判决书的潘家两位老人,拿到了应得的赔偿款,却失去了与女婿、外孙女的亲情。

 

201035日,吴津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一辆轻型普通货车相撞,事故导致坐在电瓶车后的妻子潘小芳死亡。事故发生后,经有关部门协调,吴津共获得赔偿款25万元。

 

突如其来的天祸,繁忙的后事料理,使得吴津身心俱疲,顾不上对岳父母的宽慰。而车祸在老两口的心里留下了抹不去的阴影,他们敏感地察觉到女婿态度的悄然变化,心想与女婿之间的情感纽带已因女儿一走而断了,自己百年以后无人抚养,女儿的“赔命钱”自己也有份。于是一纸诉状将女婿、外孙女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赔偿款100000元。

 

潘小芳的离去已经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痛,对簿公堂更意味着昔日其乐融融的家人来日将成为陌路。承办法官寄希望于通过调解,化解横亘在双方心理的“隔墙”。然而,法官苦口婆心的调解收效甚微,老两口只撤回了对外孙女的起诉,分割赔偿款的要求丝毫未减。吴津辩称小孩今后上学的负担太重,目前最多只能给原告5万元。双方的差距很大,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互不相让,往日的亲情消失殆尽,愤怒和不信任充斥在彼此的言语之中。

 

在穷尽了所有的调解可能后,法官决定快刀斩乱麻。在综合考虑双方的劳动能力、生活收入水平及当地民俗习惯,并确认吴津经手支出的7万元医疗费、案件受理费、丧葬费、交通费、代理费、招待费后,法院判定死者的父母分得赔偿款90000元。

 

据此,一起争夺因车祸引起的死亡赔偿金告一段落,给承办法官留下的,却是没能帮助当事人挽留住亲情的遗憾和对亲情与金钱关系的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