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扬州邗江法院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对于涉及军人军属的权益争议,强调在平等保护的前提下,优先维护军人军属权益,最大程度维护了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涉军案件合议庭。由业务精通、工作阅历丰富的审判人员组成“涉军案件合议庭”进行涉军案件的审理,完善涉军维权案件审判工作流程,确立了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优先、救助优先的“四优先”原则,在案件审理中注重研究军人涉法问题的特点和规律,及时进行了梳理总结,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涉军案件的审判。

 

加大依职权调取证据力度。针对部分军人军属证据意识和参加诉讼能力不强,加之受部队集中管理模式制约,部分当事人收集证据和及时举证能力较弱的特点,对军人军属难以提供但影响定性的重要证据,法官加大主动依职权调取的力度。对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耽误举证的,可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不轻易否认证据效力,以确保裁判的公正。

 

强化对涉军案件的跟控。在涉军案件审理中,涉法问题往往是发生在官兵家庭中的多,发生在官兵本人身上的少,因此在审理中加大对涉军案件的调解,且对涉军案件实行定期回访,对有可能再次激化矛盾的涉军案件进行重点回访,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涉军案件做到真正案结事好。

 

注重涉军案件化解“三效合一”。对涉军案件审理,法院注重了解涉军单位和军人的情况,充分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依法及时做出审判。同时,正确适用法律,向军人军属做好判后解释工作,做到定之有理,否之有据,达到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此外,法院还加强对涉军问题的研究,在“八一”建军节等一些重大节日组织法官送法到军营,通过讲法释法以满足军人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