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听途说到老板的产品有问题,财迷心窍的王某居然认为其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便写匿名信要求老板分期捐款,20日,被依法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获刑两年。

 

原来,王某长期在老板的私营企业里打工,偶然听说厂里生产的产品有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后便制定一个颇为周密的索要老板分期捐款的计划。20118月,王某向老板寄了一封敲诈信,以向工商等部门举报老板制假为由,要求其向某癌症患儿“捐款20万元,分5年捐完”。同时,王某到某医院哄骗一癌症患儿母亲以帮助找爱心人士帮其女捐款为由,用孩子母亲的身份证到农行办了一张信用卡。在讨价还价中,他要求老板将钱汇到该信用卡上,哪知老板将计就计导致王某迅速被抓。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