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针对规避执行现象突出的严峻形势,铜山法院出台四项措施,完善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等反规避执行配套措施,着力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打击转移、隐匿财产、恶意降低履行能力等规避执行行为。

 

建立覆盖至村的执行工作网络。争取各乡镇支持,发挥人民法庭和村组织作用,建立工作联系点,聘请执行协理员,形成履盖到村级的工作网络。协助法院收集被执行人信息,对于能及时查找到被执行人去向及财产线索的,给予适当奖励。

 

设立专职财产调查员。执行机构内部设立财产调查员,专门负责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调查,通过发布公告、媒体披露、公安机关查询、走访调查等方式,协助执行员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清查,并采取相应后续措施。

 

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对于可能涉及财产给付的案件,要求审判人员要本着减少执行风险的原则,交代原告积极提供被告的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对原告提供担保确有困难者,审判人员判断确需财产保全的,应当依人民法院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构建与公检系统的联动机制。根据上级文件有关精神,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建立公检法三方联动执行机制。对于有能力履行而又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证据确凿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及时审判,有力打击“老赖”的气焰,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