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扬州邗江法院始终坚持认真贯彻“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大胆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执行积案管理制度,执行工作质效显著提升。

 

强化长效管理。该院制定了《执行积案管理规定》,细化了积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对执行机构成立以来的中止、和解、程序终结等实际未结案件逐案登记,建立专门台帐,实行动态管理。为有效防止“前清后积”现象的发生,该院严格规范结案标准,这既强化了执行人员的责任意识,又从源头上严格了执行积案的进口,保证了清积工作的持续性和长效性。

 

科学清理积案。程序启动上,做到了当事人申请恢复与法院依职权恢复并重;执行措施上,做到了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与法院依职权调查兼顾; 在平时的执行工作中即注意对执行积案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调查,力争实现不等申请执行人申请,立即依职权恢复执行。主动、积极的工作态度和举措使大批执行积案得到了妥善的处置。

 

重视均衡结案。近几年来,随着新收执行案件不断增长,未结新案极易转化为新的积存案件,从而出现了“前清后积”、“边清边积”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在认真排查本院执行积案底数的基础上,将清积工作质效指标分解到每个结案周期,与新收案件同步定期进行考核,有力强化了执行人员均衡结案的意识,各月质效指标持续平衡、优化。

 

做好维稳息访。执行积案处置不力极易引发信访和上访事件,为推进清积工作的顺利开展,该院执行人员及时向案件当事人反馈执行情况,增进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就“公开、公正和高效执行”向社会作出了郑重承诺。该院涉执信访案件数量每年以15%的幅度下降,从200524件下降到了此前的不足10件,信访率下降到0.37% ,维稳息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