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现有272个人民法庭,遍布全省各地。为深入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江苏省高级法院昨日出台《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标准》,采用块点结合方式,从队伍、庭务、审判三个方面,对人民法庭管理工作进行百分制评分考核。

  队伍管理细化为30分,提出“7个加强”。强调加强支部建设、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业务能力培养、加强廉政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司法礼仪和加强从优待警。《标准》明确规定“正式干警中有3名以上党员,单独建立党支部,党员及法庭人员8人以上的配备兼职政治协理员。”同时,还将庭长科级以上职级待遇、干警带薪休假制度是否落实;干警下乡补助、伙食补贴、加班费、值班费是否按时发放作为管理的硬杠杠,加以打分考核。

  庭务管理细化为30分,突出“8个完善”。完善诉讼服务、完善法庭布置、完善安保工作、完善值班制度、完善保密工作、完善车辆管理、完善卫生管理和完善后勤保障。特别要求加强法庭安保工作,法定工作日外,有正式干警值班;落实来访登记制度;手持探测仪、安检门设备完好;安保人员使用器械熟练、检查细致;下班离岗后电脑、打印机等电器设备和门窗关闭;无安全隐患事故。

  审判管理细化为40分,强调“9个规范”。针对法庭审判管理中最重要的或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规范诉前调解管理、规范立案管理、规范诉讼费用管理、规范审判流程管理、规范审判监督管理、规范案件质评工作、规范数据统计和工作台账、规范巡回审判管理和规范执行工作管理。对流程管理、定案把关制度等逐项打分,促进办案效率与质量的提升。

  据了解,为抓好《标准》的贯彻执行,省高院将开展全省规范化管理示范法庭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