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不断增强能动司法意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本着优势互补、协作共进的原则,加强与市司法局的沟通、协调,有效发挥人民法庭与司法所的司法职能作用,开展庭所共建活动,合力创建“和谐乡镇、无讼村居”,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注重职能发挥,明确共建目的。人民法庭、司法所作为基层政法单位,分别担负不同的司法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责。但共同承担着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矛盾纠纷、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的责任,结合相同职能,开展共建活动是不提升工作水平、发挥司法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矛盾多元化解决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

 

注重协作磋商,出台实施意见。在积极协商的基础上,双方进一步明确共建内容、操作程序,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司法所共建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围绕共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创新、平台建设、督查考核,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多渠道、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

 

注重机制沟建,完善共建措施。建立健全共建体系,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的无缝对接,建立信息交流与预警机制、矛盾纠纷协同化解制度、联合培训机制、法制宣传机制、法律业务能力共建制度、司法活动支持制度、诉调对接司法保障机制、廉政作风共建制度、建议与反馈制度,形成信息互通、职能互补、相互支持、互赢共进、协同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共建工作有序开展。

 

注重共建成效,强化工作要求。人民法庭、司法所结合本单位实际,主动对接,签订共建协议。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共建内容、丰富共建形式,达到取长补短解决突出问题、协同共进凸显工作成效,实现“两升两降”,即“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升对司法的公信度、降低民间纠纷的发生率、降低民事案件的发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