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掘当地司法资源,借助社会力量成功化解多起群体性纠纷,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好评。

 

充分发挥老党员、村支书、居委会主任的作用。该院通过邀请熟悉当地情况的、有一定威望的老党员、村支书、居委会主任参与矛盾化解,成功化解了多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农业承包等纠纷。

 

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的作用。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当事人提出合理诉求。通过培塑代理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督促其做好劝解促和工作,杜绝人为制造矛盾等问题的发生。 

 

充分发挥和谐共建、庭所共建的作用。对于可能发生激烈冲突的案件,及时与当地政府、派出所、司法所联系,有效掌控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实现对基层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