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司法介入土地管理创新工作的机制完善问题
作者:卢世荣 发布时间:2011-07-25 浏览次数:495
加强与国土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公正高效处理好每一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是法院审执工作的重要内容。为高效配合国土部门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应着力优化四项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络机制,有效推进土地执法网络建设
一是建立信息交换平台。法院、国土部门分别确定2名固定的信息联络人员,主要负责对获取的涉及违法用地、行政执法和审理执行国土资源纠纷案件的信息等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存档、信息反馈及相互通报,确保信息来源的准确、资料留存的完整和沟通的高效。通过建设信息交换平台,相关单位形成了相互支持、互相监督、共促共进的良好关系。
二是丰富信息通报方式。法院与国土部门以定期走访、召开联席会议、电话联系、制作《联络专刊》等多种形式相互通报信息。确定随时发现情况随时电话联系、召开联席会议的通报方式。信息通报内容涵盖情况反映、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案件配合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涉及国土资源纠纷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情况等。
三是着力突出联系成效。始终立足服务和保障区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角色定位,通过与相关部门之间开展联络工作,协同配合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同时,以良好的沟通、商讨为基础,共同研究和制定预防、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措施、贯彻落实好国家及地方土地政策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部门间的配合协调机制、涉土信访和群体性纠纷的妥善处理办法等。
二、建立健全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规范高效处理土地违法纠纷
一是准确预警纠纷。构建起以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大学生村官等为主体的基层协助网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会诊活动,排查可能引发纠纷的因素,有效预防纠纷发生。开展专项调研,重点监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高发地区,为遏制高发纠纷提供策略参考。针对纠纷类别、特点提供应急预案和解决方案,保证矛盾纠纷不升级、不扩散。
二是及时化解纠纷。构建国土资源争议纠纷诉前调处快速反应机制。针对国土部门对行政相对人违法用地作出的不及时制止可能导致违法结果加重、执法难度与执法成本加大、社会矛盾加剧的行政处罚决定,迅速开展诉前调处,多措并举引导相对人停止违法行为。
三是开展诉调对接。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重点案件,在党委的统一组织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形成纠纷化解合力,谋求矛盾纠纷的更好更快化解。
三、建立健全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充分发挥法院司法保障职能
一是应邀介入,释法疏导。始终保持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土地权益。积极配合国土部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并在国土部门邀请下介入分析案情、处理纠纷。受邀协助国土部门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方针政策,有效降低执法成本,优化了案件处理效果。
二是主动服务、加强指导。依法指导国土部门在办理案件时必须做到违法事实查证清楚,证据材料收集齐全,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杜绝因案件定性不准、程序违法、引用法律、法规错误而导致行政机关败诉的情况发生。依法监督行政执法,为国土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增强土管干部依法管地、批地、用地自觉性。
三是依法履职、严肃查处。坚持做好涉土非诉申请强制执行行政案件的审查工作,同时,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与基层组织、国土部门共同推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落实。
四、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创优机制,不断提高土地管理层次水平
一是加强司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选择社会影响较大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涉土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宣传违法用地的社会危害性。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重要内容,通过与国土部门联合制作法律宣传展板、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等,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以实现区域干部群众受教育普及率达95%以上为目标,不断强化公民合法用地意识,形成全社会自觉合法用地、支持土地执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曝光力度,发挥监督实效。在主流新闻媒体曝光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情况,凸显震慑效果,引导群众合理使用土地,监督土地执法部门规范高效执法。将未自觉履行土地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到有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纠纷解决。
三是及时反馈建议,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审理土地征收、土地登记、土地行政裁决、土地行政处罚等案件,发现和掌握国土资源执法中的难点、违法行政现象规律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国土部门反馈相关信息,发送司法建议,提出应对之策,促进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