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审结首起网络名誉权纠纷案
作者:丹民二 发布时间:2011-07-25 浏览次数:355
近日,丹阳法院成功化解首起起因网络名誉权引起的纠纷。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纠纷作为一种新型纠纷出现。5月31日,丹阳法院立案受理了该院首起网络名誉权纠纷案,原告丹阳某光学公司以四个网站为被告,以2010年3月9日,原告配合某网站调查相关问题,并作了回复,但该网站随后在网上发表了对公司不利报道的文章。其它三网站在未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相继转载该文章,侵害了其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四被告停止侵害、删除相关文章,赔偿损失,并在网上作出赔礼道歉声明。
接到法院相关的诉讼材料后,某网站负责人联系案件承办人,希望法院做调解工作。因本案涉及多个被告,承办人于是积极主动向其余三被告电话沟通,经过法官的多次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最终四被告同意停止侵害、删除相关文章,赔礼道歉,并在网上作出正面的报道,恢复原告在网络和社会的认同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