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
作者: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08-30 浏览次数:297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引导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司法,按照紧贴业务特点、紧贴岗位职责、紧贴队伍实际、紧贴工作需要原则,近期,张家港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职务行为再学习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
完善职务行为监督机制。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对照中院《规范司法职务行为若干规定(试行)》,查摆自身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和职务监督机制,加强日常检查巡视,强化责任倒查追究,切实规范干警的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认真学习法院先进典型。学习新时期优秀法官无私奉献的精神,确立“法不可偏、钱不可贪、官不可讨”的人生准则和“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价值追求,用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教育、激励干警忠实履行职责、爱岗敬业、公正执法,用良好的学风带动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组织法官庭审能力评查。深入开展庭审能力评查工作,通过“一次庭审、三方评议、五种帮助”,对全院法官进行轮流听庭、观摩考评等活动,为大家提供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交流平台,进一步规范法官的庭审行为,全面加强法官的审案技能。
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对裁判文书进行专项评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提高,并向全院通报,法律文书评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录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以此来提升审判人员的文书写作能力,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
加强审判质效规范管理。按照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要求,强化对受理、立案、庭审、裁判、执行、司法鉴定机构选择等的全程监督,进一步加强司法管理,提高管理效能,以管理提高素质、改善形象,以管理规范行为、促进公正高效,以管理增强能力、多出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