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创新执行机制
作者:倪玉鑫 李艳云 发布时间:2011-07-22 浏览次数:398
如东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充分发挥其分布面广、社会威望高的优势,将人大代表打造为法院执行工作的“协调员”、“协助员”、“监督员”和“宣传员”,努力破解执行难题,有力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积极联系各级人大,发挥其“协调员”作用。建立重大执行案件定期向人大报送制度,疑难复杂、涉及信访的执行案件及时向人大汇报执行预案,并邀请人大出面协调。2010年4月,该院就申请执行人李某进京上访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向如东县人大汇报后,县人大主任张桂英亲自听取各方意见,县人大副主任徐志平等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以补偿方式成功化解了该起信访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出面牵头协调,建立法院与县内10家金融部门执行联动机制,构建法院与各金融机构查询平台。
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行,发挥其“协助员”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担任协助执行员,参与部分案件的执行,发挥其熟悉当地风俗民情的优势,协助做好宣传法律法规、送达法律文书、提供被执行人情况、执行和解等工作。建立人大代表参与执行信访听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主张,打造“阳光执行”,有效缓解和钝化矛盾。在人大代表的积极参与下,季某不服其妻刑事处罚执行信访案和袁某申请执行顾某案等案件均得到了有效解决。
大力加强执行公开,发挥其“监督员”作用。将“请进来”与“走出去”有机结合,加大执行信息向人大代表及各界群众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全面公开执行人员及其联系方式、财产调查、执行措施、执行进度、执行文书材料等信息,方便人大代表及各界群众进行监督。今年5月份,邀请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监督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认真听取其点评。走访人大代表,发放执行工作征求意见函,诚恳听取、汇总其意见与建议并迅速落实。
借助人大代表影响力,发挥其“宣传员”作用。在今年4月18日举行的集中敦促履行义务法制宣传大会上,邀请县人大领导参加并讲话,扩大宣传效果,增强执行威慑力。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执行和执行听证,全面展现执行工作流程、执行难点以及执行干警们的敬业奉献精神。建立执行不能案件向当事人所在地人大释明通报制度,积极争取人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人大代表们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度和法院干警无私奉献、动真碰硬的精神均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纷纷表示,不仅自己会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还将向当地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和呼吁,凝聚全社会合力,有效化解“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