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与南师大“校院共建”推动“三个交流”
作者:朱静 发布时间:2011-07-22 浏览次数:227
泗阳法院注重借助高等院校的教学研究优势,通过加强与相关院校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审判工作发展。7月份该院与南京师范大学举行了“校院共建仪式”,南师大副校长夏锦文和该院院长肖文共同为“南师大社会实践基地”揭牌。在此基础上扎实推进“三个交流”,提升共建效果。
该院与南师大共建法学社会实践基地,切实推进双方“人员交流”,拓展工作视野。在今后实践联系中,南师大将派送包括法学学生前往该院担任见习书记员,承担实习工作任务,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社会实践活动,并由该院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干警担任指导教师。南师大也将接收该院组织的审判人员进校学习,并为其提供优秀的师资资源,对其进行理论指导。
根据共建协议,双方将各自选派优秀人员,展开“学术交流”,提升人员素质。南师大会根据泗阳法院的要求,组织部分法学专家为法院举办短期培训班等,并将不定期接受法院邀请,前往该院为其举办法学专题讲座。根据共建协议,该院将组织各业务庭法官与南师大相应专业的学者教授进行“一对一”互动,共同探讨具体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并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前瞻性分析,形成科学专业的调研报告。
在双方交流合作中,将合力推进“案例交流”,提高业务水平。南师大将根据该院需要安排专业教师提供案件研讨、专家意见咨询等服务。法院也将选取典型案件让学生参与旁听庭审,并组织讲座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使学生加深对司法程序的了解,提高理论结合实际的能力。该院还将每年举行疑难案例研讨会,邀请南师大的专家教授共同研讨、点评案例,不断提高法官的法理水平,促进理论研究和审判实践的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