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尝试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开展“心理审判促和谐”活动,推动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邀请学者型专家助阵。为提升法官心理疏导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专门邀请心理学、犯罪学、社会学等专家为法官上辅导课。通过组织开展心理学专题讲座,让法官了解心理方面的知识,有利于法官建立心理卫生意识,有针对性的帮助当事人调整心态,将心理疏导贯穿整个诉讼全过程。

 

成立心理疏导合议庭。对一些难缠、情况复杂的当事人的案件,由化解矛盾能力强、调解水平高的法官和特邀人民陪审员、心理学专家组成心理疏导合议庭,对此类当事人的心理症结进行“会诊”,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找准问题的切入点和矛盾的调和点,疏导他们的思想情绪,达到息诉服判的效果。

 

建立“心理干预”长效机制。各审判业务部门结合本部门业务特点,分别专门建立了“心理干预疗养室”,制定了《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开展“心理干预”的实施办法》,要求各业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心理干预”工作的正常开展,以确保“心理干预”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