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女利用感情作诱饵 骗取他人3万余元
作者:朱海艳 发布时间:2011-07-21 浏览次数:363
利用与男性交朋友取得信任,用多种借口骗取钱财后挥霍一空。近日,大丰市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08年初,年近五旬的刘某通过朋友结识了80后的沈某,在接触过程中,沈某自愿表示想做刘某的女朋友,刘某认为沈某人漂亮又年轻,顿时觉得受宠若惊。同时,沈某体贴入微的表现也令他放松了警惕,渐渐的对沈某的感情深信不疑。然而在沈某潜意识里认为刘某用钱大方,出手阔绰,完全可以骗他的钱用于自己日常高额消费。
在后来的6个月间,沈某先后利用自己做宫外孕手术大出血、为母亲买麻将机、与他人合伙做生意等看似合理的借口,合计骗得刘某人民币3万余元,并将钱财挥霍一空。
案发后,被告人沈某出于良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审理中,其亲属代为退出赃款人民币9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部分退赃,酌予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