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工薪辗转奔波 法庭撑腰终换笑颜
作者:顾成勇 吴中平 发布时间:2011-07-21 浏览次数:371
7月19日,海安法院墩头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21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并通过“绿色通道”在当日内实现了立案、调解、送达全部诉讼流程,有效避免了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当日上午10时,海安法院墩头法庭如同平常内外井然有序。可之后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内,随着一辆辆带有泥迹的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的相继驶入,21名情绪激动的农民工齐聚法庭,并直接奔向大楼东侧的诉讼服务站,瞬时给原先的办公氛围带来一丝紧张。
法庭经详细询问了解到:该21名农民工都是受雇于本地建筑包工头杨某,自打去年年底杨某发放了部分工资后,其余的就再也没有了回音。此后,他们多次前往杨某的所住之处以及工地上追要,但杨某的屡次爽约、故意回避以至恶言相向却一次次地令他们大失所望。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们先后通过大调解中心、劳动部门等途径申请解决,但经过多番协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他们只有来到法庭起诉,并商量决定如果法庭还是处理不了,他们就集体上访,直到拿到工资为止。
为有效钝化矛盾、创造有利条件、避免事态地进一步扩大,法庭立即启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现场安排书记员对21名农民工的诉求进行登记立案。在细致分析案情、耐心疏导情绪的同时,承办法官还深入地了解到,这21名农民工主要来自海安、城东、大公、孙庄、墩头等五个镇,其中年龄最大的73岁、最小的42岁,拖欠工资最多的为21100元、最少的也有3000元,涉案总标的额达208730元。考虑到农民工兄弟打工的不易,承办法官建议根据户籍地选出五名代表参加诉讼协调工作,同时由代表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并承诺一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问题解决好,也一定会在最快的时间内将答复传达到。
待大多数农民工离开后,承办法官立即与被告杨某取得联系,并通知其到法庭参加协商,同时邀请墩头镇司法所所长参与调解。一切程序优先办理、特事特办。同日下午3点,五名农民工代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以及杨某相继来到法庭,在承办法官将原告方的诉求意见与被告进行交换时,包工头杨某则大吐苦水表示“自己面临资金压力,前期的效益不尽人意,今年的工程款也要到年底才能收回,现在的生活可以说是两面夹击,实属无奈”。而此时的原告方也明确提出“客观经济困难我们能理解,但主观态度恶劣我们就是不服气”。抓住这一关键焦点,承办法官再次对被告杨某予以教育批评,另一方面也因势引导原告方综合考虑问题确保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就双方间的调解方案不断分头做思想工作,并通过农民工代表及时与其他原告沟通联系以征求完善意见。经过承办法官入情入理地分析,有据有实地讲解,直到下午五点,在镇司法所所长的协同调解下,法庭最终促成21名农民工与杨某达成协议:被告杨某应给付原告方21人的工资,分别于2011年11月底、2012年6月底前各半给付,诉讼费由被告杨某当场给付。
此时,已有部分先行回去的农民工不放心赶到法庭了解案件进展。为尽快让农民工兄弟们心中的石头稳当落地,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及协议上签字后,承办法官与书记员立即制作法律文书,并经远程电子签章机加印后,当场向五名农民工代表及到场的农民工予以送达。待全部送达完毕,并送走舒展微笑的农民工兄弟们,法庭的时钟已指向了晚间八点十分。
该起群体性案件的成功化解,换来了21名农民工深藏内心的人间最动人的朴素笑容,也迎来了属于他们梦寐期待的世间最阳光的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