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菜单式”普法教育广受欢迎
作者:张大鹏 发布时间:2011-07-21 浏览次数:244
针对以往的普法实践中“供需”不见面,单向灌输性强,难以实现最佳宣传效果的问题,涟水法院延伸审判服务职能,按照“需要什么、宣传什么”的原则,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审判工作实际和社会需求,开展“菜单式”普法教育。
在普法前,涟水法院先对不同行业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进行专题调研,进行归纳,确定宣传重点,竭力为全县各系统广大群众提供专项或常规性的法律咨询、决策建议、上门讲座、专题培训等普法服务,使普法需求方真正从自身需要出发,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法律更加直接、更加深入地走进基层,走进群众生活,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订单式”普法模式,主要内容是:一方面通过召开座谈会,与普法对象实现“面对面”。在“面对面”的交流中发现问题和制约性因素,按照“缺什么,补什么”、 “需要什么,宣传什么”的原则,使法律更直接、更深入地走进基层。另一方面,该院采取网上征询需求信息,利用法院网站开通普法需求信息征询渠道,与网民互动交流。还通过广播、电视、“法律专线”来拓展扩大交流平台,征集和了解群众的法律问题并认真解答。
该院开通了“三·八维权热线”。热线设在反家暴合议庭,专门由3名精通民事案件审理、懂得婚姻家庭心理健康知识的女法官值守热线,以解答广大妇女在婚姻、家庭、工作、子女等方面的困惑。
该院积极开展联系村居、联系企业、挂钩重点项目活动。组织院领导、庭长、审判员与辖区内4个乡镇45个村居建立一对一的联系,帮助“六有六无村居“创建,编写《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66项提示》,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咨询服务。
此外,针对外出务工人员日益增多的情况,加强了对外出务工人员如何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协议和权利责任方面法律知识的宣传;针对涉法涉诉信访情况,开展了引导群众正确依法维权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方面法律知识的宣传,满足了社会法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