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存单历险记
作者:谢天德 陈艾 江汉超 发布时间:2011-07-20 浏览次数:338
看到巨额存单上的名字和自己相同,你会怎么办?贪财的阜宁陈良人周茂盛几番周折竟将四张存单共计5万元取出据为己有。事情败露后,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这一蹊跷的同名存单诈骗疑案,7月14日在阜宁法院作出一审判决,52岁的周茂盛因诈骗罪判处周茂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同名存单
周忠财在阜宁陈良镇上开了家浴室。因为煤炭价格较贵,锅炉有时会烧一些从人家收过来的废旧衣服。去年4月底的一天,周忠财烧锅炉时,看到废旧衣物堆里有一件棉袄,就想把棉花拆下来卖。
拆完棉袄内胆,周忠财在袖子夹层里发现一叠纸。打开一看,竟是四张银行存单,其中一张两万,另三张各一万,共5万元。存单上的名字都相同:周茂盛。
5万元不是笔小数目,周忠财第一个念头是,这该是陈良旭新五队承包工程的小包工头周茂盛。他给周茂盛打电话,让他到浴室来下。周茂盛问什么事,周忠财说,反正是好事。
周茂盛来到浴室,周忠财拿出存单问,是不是他的。周茂盛说,要问下老太婆有没有卖衣服。周茂盛留下120块钱给周忠财买烟抽,带着存单走了。
几天后,收废旧衣服的人又来浴室卖衣服。周忠财随口问他,你上次那批衣服是在旭新五队收的吧?收荒人说,是在旭新三队收的。
听了这话,周忠财意识到,存单不是五队周茂盛的。他给周茂盛打电话讨要存单,周茂盛告诉他,存单确实不是自己的,但人家已经挂失了,香烟费不要了。听说存单已挂失,周忠财也没再想。
设计骗取
却说这个五队的周茂盛拿回存单后,发现存单都没有设密码。两张到期存单背面有取款需凭身份证的提示,还有两张存单没到期也需凭身份证支取。
怎么样才能搞到存单主人的身份证呢?周茂盛动了心思。他分析,本村有四个同名的周茂盛,两个还年轻,家中没人去世,没有必要卖棉袄;只有旭新三队的周茂盛老婆去年去世,可能是他家卖的衣服。加上周忠财说过存单是三队周茂盛的,由此,他断定存单应属三队周茂盛。
此时,承包乡村道路工程的他急需用钱。他想到,三队周茂盛的儿媳妇常在他的工程上做小工,便以“投股份要身份证,名额越多股份越多”的理由,从她手里骗取到了其公公的身份证。拿到身份证,周茂盛还给了她100元钱。
此后,三队周茂盛的儿媳几次催要身份证,周茂盛都搪塞过去。去年5月8日和6月27日,周茂盛带着三队周茂盛的身份证,在存单上填好身份证号码,并签下“周茂盛”的名字,从陈良邮政储蓄银行和陈良信用合作银行,先后两次将4张5万元全部取出,并结清了1551元的利息。
钱取出后,周茂盛将身份证还给了三队周茂盛的儿媳,并给了她100元钱。这5万多元,被周茂盛全部投入到了道路工程中。
真相败露
转眼到了今年4月,一天一位浴客在周忠财的浴室洗完澡坐在门口闲谈。周忠财母亲随口问浴客哪里人,对方说是旭新三队的周茂盛。一听这个名字,周忠财母亲就想起去年发现存单的事。
这个周茂盛正是存单的真正主人。2009年10月,三队周茂盛的老婆因急病去世。之前在家里一直是老婆掌管钱,她去世时一句话也没来得及留下。这笔5万元是周家女儿出嫁前在外打工,每个月1800元寄回,存了三年攒下的。
家里人都知道这笔钱,但不知放在哪。此事甚至还一度引发家人间的猜疑。事后,周家媳妇将老人生前的衣服卖了。谁也没想到,存单会被缝在袖子里。
听者有意。三队周茂盛随后将这事告诉了一位至亲,经过和五队周茂盛联系,他承认存单确实是自己拿的。随即案发。
案发后,五队周茂盛退还了5万元及利息。今年4月11日,他因涉嫌诈骗被警方刑拘。
阜宁法院审理认为,周茂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其退还全部非法所得,依法可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