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破产案件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特点,惠山法院严把“四关”进一步规范此类案件的审理,取得良好成效,近两年来受理的12件破产案件均实现了企业继续生存发展、债权人权益得到维护的“双赢”局面。

 

严把预警关。建立健全破产案件预警机制,院、庭领导定期走访辖区各镇(街道)、企业,畅通法院、企业、行政部门三方之间的信息渠道,及时掌握辖区企业动态,一旦发现企业出现破产趋势,提前介入,同时积极向党委、政府沟通,争取支持。

 

严把立案关。深入分析被申请企业亏损的原因,谨慎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严格审查破产被申请人的企业性质、企业规模、职工人数、资产负债情况以及可能涉及到的社会矛盾,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详细备录在案;对于有挽救希望的企业,优先推动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程序,积极延伸服务,加大司法指导,使企业渡过暂时性难关,实现利害关系各方的共生共赢

 

严把流程关。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的受理、管理人指定、债务申报、和解、清算等各个审理环节,重点加强破产审计、评估和处置过程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

 

严把责任关。进一步明确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分管院长、庭长及合议庭成员的职责,确保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职工工资发放、管理人工作监督指导、对外协调等工作均有专人负责,有效提高案件的审理质量。建立健全破产案件责任追究制,在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