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开庭在农家
作者:费尤祥 发布时间:2011-07-20 浏览次数:1003
盱眙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把“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落实到实处,在审理赡养案件时,只要环境许可,都尽可能到现场开庭,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同时达到通过开一个庭教育一群人的目的。图为7月19日上午,该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姚月梅和审判员贾才保、书记员余瑞,特地昌雨到桂五镇六桥村原告杨老汉的暂住地,现场开庭审理杨老汉诉10个子女赡养案件。杨老汉今年87岁,双腿瘫痪,他有5个儿子和5个女儿,因服侍照顾等因素,子女之间出现矛盾,其中有的儿子不给老人生活费和医疗费,为此,杨老汉将10个子女全部告上法庭,请法官来断家务事。经现场庭审做说服教育工作,10兄妹当场达成协议,5兄弟每月每人给老父亲110元生活费,5姐妹按月轮流服侍照顾老父亲,一件牵涉10个家庭的赡养案,通过法官做工作,就这样解决了。事后杨老汉对姚庭长说,你们做事就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