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更新理念化纠纷强化调解促和谐
作者:徐吉梅 发布时间:2008-08-04 浏览次数:697
本网镇江讯: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自觉克服就案办案、单纯业务观点,不断完善调解机制,讲究调解艺术,在公正、自愿的基础上加大调解力度与广度,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调解做到及时。针对简易纠纷,做到及时立案、及时转办、及时调解,采用庭前、庭中或上门调解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调解,促进矛盾的早日解决。二是调解突出重点。针对婚姻家庭案件、损害赔偿案件、劳动争议等带有人身性质或其它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进行重点调解,动员社会多方力量,积极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和谐。三是将调解推向全面。不断强化调解意识,主动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实现办案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上半年,该院审结各类民事案件727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553 件,调解、撤诉率达76%,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