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审委会专题督导调解工作
作者:郭玉祥 马茸 发布时间:2008-08-04 浏览次数:830
本网南通讯:长期以来,海安法院立足审判实践,对诉讼调解工作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总结并推广了富有特色的“调解十法”,有力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诸如法官调解的主动性、灵活性、联动性不够等新情况、新问题凸显出来,直接影响了调解撤诉率的进一步提升。
为此,海安法院审委会经研究决定,依托原有的庭审考核,由全体审委会委员参与,加强对法官调解工作的督导。从3月下旬开始,该院全体审委会委员深入各审判业务庭,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在全程旁听庭审活动的基础上,重点观摩调解活动。庭审工作结束后,先由主审法官、合议庭其他成员着重就调解的成功和不足之处谈体会,再由所在庭庭长、分管副院长、其他审委会委员进行点评,最后由院长综述,主要围绕存在问题进行评析。整个活动由专人负责记录,形成专题审管通报,用以指导全院调解工作。
此项举措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该院的民事案件调解率、撤诉率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5.53、2.97个百分点,上诉率则下降了1.32个百分点,法官驾驭调解的能力,调解艺术能力,运用调解解决事情的能力,调解后的管束、完善能力,相互之间以及与当事人、代理人的沟通能力均得到了有效提升,法官的调解热情得到进一步激发。